過往許多調查都顯示,國人海外旅遊首選日本,又日製產品不論是硬產品的輸出如電器;或是軟文化的輸出如漫畫文化,讓國人對日本的好感度一直居高不下,而國人出國在採買非處方藥OTC(over-the-counter drug)成藥時,不論是一、二、三類的醫藥品,我認為有2個在日本藥妝店購物的注意事項:
(一)藥物成分的差異性:日本藥妝店常見的非處方藥跟台灣的標準進行比較時,其中台灣很多藥物需要處方或屬於管制藥品,常見的如發燒止痛退燒藥的成分Acetaminophen跟腫脹時消炎的Ibuprofen,日本跟台灣的劑量上有劑量不太一樣的部分,若有搭配其他藥物使用需酌量減量。
(二)勿攜帶太多:根據現行藥事法規定,可用旅客身分帶藥品回台,但以自用為主。轉售、代購、團購等皆有違法的可能性。又2015年財政部公告「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品限量表」,非處方藥單種最多可攜回12瓶(盒、罐、條、支),合計以不超過36瓶(盒、罐、條、支)為限;需醫師處方的藥品,若無處方箋,則以2個月之用量為限。而拋棄式隱形眼鏡在國內屬於醫材,有單一度數最多60片的上限。在過海關時若超標,會面臨沒收跟罰鍰之處罰。
不過整體而言,在藥品採購和與醫事人員諮詢用藥上,相比日本,台灣是更有效率和品質的。
參考資料:https://www.cw.com.tw/article/5083653



